各省直參保單位、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申報及鑒定流程的通知》(豫醫保中心[2021〕35號)和《關于優化省直職工部分門診慢性病病種申報及鑒定流程的通知》(豫醫保中心〔2021〕3號)精神,現將2022年上半年省直門診慢性病集中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2年4月1日-4月30日,為期一個月。
二、駐鄭參保人員申報
(一)申報材料
患者攜帶一年內住院病歷裝檔案袋交至所選醫院醫保科(辦)申請,行動不便或臥床不起的患者可由家屬攜帶本人病歷到醫院申請;如病歷時間超過一年,患者需再提供近一年內與申請病種相關檢查資料。
(二)相關要求
診治醫師要嚴格按照《河南省醫療保障門診慢性病鑒定
標準》對參保人員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診治醫師填寫《河南省醫療保障門診慢性病初審鑒定表》,醫保辦于申報次月10日前,將《河南省醫療保障門診慢性病初審通過人員名單》紙質及電子版報送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職工門診待遇保障科,《河南省醫療保障門診慢性病初審鑒定表》以及申報材料由就診醫院留存備查。初審不合格的,由就診醫院告知申報人員,并負責做好相關解釋工作。
三、異地安置人員申報
省直職工已經辦理異地安置手續的參保人員,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醫療保障服務中心4樓窗口申報,不參加初審和體檢,直接進入終審,申報時間同上。需將病歷裝入檔案袋并在檔案袋封面注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名稱、申請病種、聯系人手機號碼。申報多個病種的,每個病種分別準備一套申報
材料。
定點醫療機構要積極做好門診慢性病政策解釋工作,遇到問題及時與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聯系。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