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醫(yī)保申請門診特定藥品所需資料
一、申報條件:僅限參保地為鄭州的省保職工,異地參保人員慢性病請咨詢當?shù)蒯t(yī)保中心。
二、申報時間:隨時申報(節(jié)假日除外)
三、所需資料:
1、3個月內(nèi)疾病診斷證明(需蓋診斷證明章)
2、病歷復印件及靶向藥鑒定標準上所要求的資料(需蓋病歷專用章)
3、省保門特慢病申請表(慢病管理處領(lǐng)取)
4、患者1寸彩色照片1張
5、患者身份證復印件1張
6、代取藥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1張
四、資料提交地點:老門診樓2樓慢病管理處,咨詢電話53312093
備注:
1.因申報不同的門診特定藥品所需資料有所不同,建議申報前先至慢病管理處詳細咨詢。